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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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总结报告(完整)

 

 咬定目标 精准发力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下足“绣花”功夫报告 自 2016 年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精准方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切实履行好财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2016—2019 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8.63亿元,支持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完成脱贫目标,减少贫困人口 251.6 万人,脱贫任务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连续四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全省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持续加大投入,在资金保障上下足“绣花”功夫 山东省财政将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的重点,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不断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从投入力度看,2016—2019 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38.52 亿元,年均增幅达到 16.3%,投入力度和增长幅度前所未有。2020 年,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达到 80 亿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

 从投入渠道看,引导农业、水利、交通、生态、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2016—2019 年,整合行业扶贫资金达到 407.44 亿元,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

 安全等成果,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从投入机制看,不断创新扶贫资金开发投入机制,建立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三只基金,总额达 70 亿元,有效缓解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9.2 亿元,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基本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扶贫资金保障机制。

 从投入方式看,2016 年,率先在扶贫领域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实行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的管理模式,项目怎么安排、资金怎么使用,自主权全部交给市县,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坚持精准方略,在攻克重点难点上下足“绣花”功夫 山东省财政牢牢把握精准方略,强化政策供给,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推动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落地、精准使用,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重要指示要求,将菏泽和临沂 2 个市、20 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 个重点扶持乡镇(街道)、2000 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4 个 2”重点区域和黄河滩区作为深度贫困地区,统筹调配全省资源予以倾斜,做到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干部帮扶优先选派,保证脱贫攻坚政策供给。2016—2019 年,每年安排“4 个 2”深度贫

 困地区的专项扶贫资金占总量的 60%以上;2020 年,安排“4 个 2”深度贫困地区的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比上升到 70%。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持续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残疾人、残疾儿童等特殊贫困群体,综合运用低保政策、社会救助、资产收益分配、孝善养老、村级扶贫专岗等,同步解决脱贫与解困问题。截至目前,山东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197.9 万人中,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占56%,患慢性病、大病、残疾的占 56.9%。同时,建立健全即时帮扶机制,抓好即时帮扶群体动态检测和靶向治疗,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确保应纳尽纳、解决问题。2020 年以来,全省已有2881人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全部落实了相关帮扶政策。

 三是聚焦重点任务。稳步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编制完成 26 个滩区迁建资金保障方案,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筹集资金260亿元,扎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帮助 60 万滩区群众实现“安居梦”。支持贫困村旱涝保收田建设,2016—2018 年,按照全省每年安排财政资金 6 亿元、三年总投入不少于 18 亿元的标准,支持 2683 个省定贫困村完成 138 万亩旱涝保收田的建设任务。支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政策,对因疫情出现经营困难的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支持扶贫产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已向 26 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发放生产补助 475 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富民生产贷企业,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延长期内财政贴息等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切实减轻扶贫企业经营负担。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从事保洁卫生、

 防疫消杀等临时岗位,强化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支持,目前已为 7797名贫困人员发放工资 1125 万元。

 加强薄弱环节,在补齐短板上下足“绣花”功夫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的重要指示要求,山东省财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补齐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农村用电等短板弱项,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2016 年起,每年拿出 60%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同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推动形成高质量的产业扶贫发展态势。2016—2019 年,全省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2.44 万个,项目总投资 275 亿元,形成经营性扶贫资产 198 亿元,累计实现收益 45 亿元,年均带动贫困户 42.2 万元增收,对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建立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良好基础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16—2019 年,累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69.7 万人次、资助资金达 16.89 亿元。实行贫困家庭学生专项招生计划,2016年以来参加高考的 21678 名贫困家庭学生全部被高校录取。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项目,按照每个学生每年 3000 元标准累计补助 13.7 万人次。

 三是加大健康扶贫力度。构筑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内自付费用控制在 10%以内。对贫困人口看病实行“两免两减半”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各级财政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实施“扶贫特惠保”,2017—2019 年,省财政累计安排 11.54 亿元补助资金,市县两级安排 8.43 亿元专项资金,为贫困人口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截至目前,累计赔付 18.57 亿元,惠及贫困人口 243.2 万人次。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住房安全、农村用电、乡村道路建设等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016—2019 年,累计改造贫困户危房 12.88 万户,对受“温比亚”台风影响新增的3059 户危房,提高改造补助标准,分批分类实行改造和安置。对 1677个村实施改造提升通水工程,对 1617 个高氟村和 1667 个无集中供水设施村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实现户户通自来水;8654 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实现硬化穿村公路、客车通达、卫生室服务、健身广场、有线电视、动力电全覆盖;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 8560 个,“送戏下乡”演出 1.4 万多场次。

 强化监督管理,在资金监管上下足“绣花”功夫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山东省财政在保持高标准投入的同时,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

 一是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积极搭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支付流程,对支付时限提出明确要求,省级扶贫资金在人代会批准预算 30 日内全部分配下达,各市要在 30日内分配下达,各县(市、区)应及时明确到具体乡镇和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2016 年起,建立扶贫资金支出月调度通报制度,督促市县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运转效率,确保资金早到位、项目早实施、效益早发挥。

 二是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积极推行“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各类扶贫资金实行全流程、逐环节、链条式追踪,全面了解扶贫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扶贫资金尽快落地见效,着力解决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激励奖励,通过绩效评价“指挥棒”,引导各级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每一分脱贫攻坚投入都给贫困群众带来实惠。

 四是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全面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管理。

 推进政策接续,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足“绣花”功夫 为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近年来,山东省财政逐步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把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过渡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帮扶措施,努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一是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2020 年起,支持“插花村”贫困人口脱贫,允许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养老周转房、农村生产路和村内道路等贫困村小型生产生活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安排资金2.1亿元,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好”等次的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市和脱贫攻坚先进县(市、区)给予奖励,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融合。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内在统一性、连续性,把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专项扶贫资金在内的各类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实现扶贫开发巩固持续长效。

 三是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积极支持淄博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和 9 个试点县围绕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开展试点,重点在扶贫资金运营管理、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资产收益扶贫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争取 2020 年内形成试点成果,将脱贫攻坚融入乡村振兴的时代潮流。

 天地之间,莫贵于民;悠悠万事,唯民为大。在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的关键时期,山东省财政将拿出坚持到底的劲头、滴水穿石的精神,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行动履行好财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一鼓作气、驰而不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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